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名优教师通知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赞同,湘潭县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12人,均为专业技术职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12个职位,计划招聘12人,具体详见《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名优教师职位计划表》(附件1)。
2、招聘条件
(一)应拥有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职位资格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须具备以下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出色教师、出色教育工作者、园丁奖、出色校长、师德标兵、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级奖励或教师个人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出色班主任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4.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报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中一年级级学段)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县市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五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考试报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中一年级级学段)的录像课、一师一优课、片段课、微课等教学竞赛(不含课件设计、教学设计、出色案例)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内有与考试报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中一年级级学段)的基础教育精品课被评为市优及以上(省优、部优);近五年内在湖南教师进步中心或省教育厅直属有关部门组织的与考试报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中一年级级学段)的在线集体备课大赛荣获三等奖及上奖励;
6.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所写作的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7.近五年内作为指导师或教练员辅导学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音乐、美术、体育比赛团体一等奖及以上名次,需有关赛事文件或证书明确指导师或教练员;
8.近五年内作为指导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需有关赛事文件或证书明确指导师;
9.本人在羽毛球、体操、篮球、乒乓球、网球、足球比赛项目中获得近两届市运会1、或者省运会、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前三名;
10.近五年作为指导师辅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革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高实践活动、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11.近五年内在办学规模12个班(含)以上的初中学校任教三年以上,且担任初中学段毕业班教学工作至少一年,所教学科中考成绩获县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有关说明
1.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海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考试报名职员的毕业证、出国(境)留学职员学历认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均须在现场报名时获得,不然视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3.职位需要的工作历程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十月7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历程,不可以视为任教工作历程。
4.年龄需要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1日将来出生。
(四)不能考试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同意纪律调查审察的职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
5.湘潭县现在在编的教师;
6.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
7.现役军人;
8.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一)报名、资格审察和准考证领取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法,资格审察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可委托别人代为报名)。
2.报名和资格审察时间:2023年十月8日至十月十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和资格审察地址:湘潭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和资格审察具体需要
(1)每名考试报名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考试报名职员要认真阅读所考试报名职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或提供材料失实或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需要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报名和资格审察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中文等级证及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书、资料,同时还须提供本人最近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2)、《教学工作历程证明》(附件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看打印的学历证明(需要有微信二维码)。
(4)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察不合格。未按规定需要进行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舍弃资格审察。
(5)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职位报名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察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于笔试当天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6.要紧提示:考试报名职员务必准时关注湘潭县教育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通知、公示与公告,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察、职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要紧信息,准时知道有关状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率与计划调整
资格审察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率高于3:1,达不到开考比率的,经批准,减少开考比率为2:1,减少开考比率后仍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开考比率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前发布通知。考试报名职员所考试报名的职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常识。
4.凡经批准减少开考比率或实质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率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率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所有参加笔试职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对评委上一节课(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初中阶段相应学科教程)。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
依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报名职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职员并组织体检。
2.体检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推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第一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低于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需要进行体检的,视为舍弃体检。考试报名职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职员。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招聘职位有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舍弃或不合格状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依据有关规定,从考试报名该职位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职员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在湘潭县教育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意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拟聘用职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职员同等待遇。聘用职员在湘潭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职员需要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 、其他事情
对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
考务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举报监督电话:0731-57882581
附件:附件1: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名优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湘潭县2023年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教学工作历程证明.doc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