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通知
伊春技师学院是一所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市政府直属副厅级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与教学水平,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推行策略》《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细节》《中共伊春委伊春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和改进新年代人才工作的推行建议》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教师,具体招聘职位和有关需要详见《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明确,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本科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拥有职位所需的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相符。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区域、海外院校毕业的职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8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职员;
(五)被聘用的职员,需要在我院工作满5年,服从我院对职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工作地址在伊春南岔县。
(七)下列职员不在招聘范围: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职员、被开除公职职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能考试报名处置期限内的职员;
6.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职员,与其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职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职员;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薪酬及待遇
(一)享受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配套政策;
(二)按工作性质,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三)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4、招聘程序
发布通知→报名→资格审察→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一)发布通知
2023年8月28日—9月5日通过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察
1.报名方法准时间
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报名地址:伊春技师学院伊春校区实训楼三楼学术交流中心
报名日期:2023年9月4日—9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登陆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下载通知并查询《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面试职员对照职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报名,将报名材料统一装到一个档案袋中。打印《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6),须本人现场签字。现场报名时初审通过职员(未现场报名职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将提交的材料的电子版每一个为单一文件,全部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职位代码+名字”命名,发送至邮箱119926473@qq.com,进一步资格审察。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处需手签并按手印)。
(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大全表》(附件3)。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员考试报名需征得工作单位赞同并提供《赞同考试报名证明》(附件4)。
(7)本人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8)本人最近免冠二寸白底证件照,纸质版贴在《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
2.资格审察
按本策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技师学院对报名职员所交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察,对于不符合面试条件、虚报瞒报面试材料的考试报名职员,将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察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率的,经原招聘策略核筹备案部门赞同,可降低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并在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原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的职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位。急切需要、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策略核筹备案部门批准赞同,可适合减少比率。
考试报名职员于2023年9月8日登陆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查看资格审察结果。
资格审察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址及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以公告、通知等方法发布。请各位考试报名职员准时登录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3.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试报名职员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黑政办发〔2013〕42号)需要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职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有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依据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推行建议》(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打折政策。
4.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试报名职员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2)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通知和有关需要,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要真实完整。资格审察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承担。
(3)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考试报名职员需时刻关注互联网发布的通知且维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缘由致使招聘部门没办法联系到考试报名职员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机构。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三)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使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计分方法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入门知识和所考试报名专业理论常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报名职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人数。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率,经备案部门赞同后,依据职位需要,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也可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依据笔试入围名单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试讲),形式为:讲授本专业课程。现场抽取试讲内容,采取无学生讲课方法,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试报名职员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
入围面试职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视为缺考,致使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继续进行面试。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4.确定人选
依据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率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如有舍弃者,可依据状况依次顺延。考试总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根据规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仍不合格,不予聘用,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因个人缘由舍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与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依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决定聘用的,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确定人事关系。聘用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低于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事宜
1.拟聘用的社会在职职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2.因个人缘由舍弃聘用资格或面试职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职位按考试报名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策略未尽事宜由伊春技师学院负责讲解。
5、联系方法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458-376707813212805556
曲老师0458-376701813234580707
电子邮箱:119926473@qq.com
地址:
黑龙江伊春伊美区新兴西大街11号(伊春校区)
黑龙江伊春南岔区技校路1号(南岔校区)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7058
附件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大全表》
附件4: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诚信承诺书》
伊春技师学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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