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22年年轻人人才暨医疗卫生类人才公开招聘通知
为切实加大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卫生事业进步需要。根据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韶关新年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引进工作部署和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文件精神,经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年轻人人才24名,具体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肯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获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职员。年龄需要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6月30日将来出生)。
2、新酬待遇
聘用职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职位聘用手续,实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对符合《韶关新年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推行建议》规定的相应条件职员,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打折待遇:
(一)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率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二)获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率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三)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3、 面试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根据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方法》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四)拥有好的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
(五)拥有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19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区域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事业单位2020年、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违约职员或服务期未满职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职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职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面试的情形。
4、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职位需要(详见附件1)
5、报名方法
(一)报名日期
自招聘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
(二)报名方法
采取线上方法报名,面试者请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所有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须为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彩色PDF文件,编辑好邮件主题(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职位代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名字+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rsgnxwj@163.com)。
1.《南雄市2022年年轻人人才暨医疗卫生类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学历及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有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归来职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理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定向生、委培生考试报名,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职员考试报名,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附件4)。
6.其他有关材料。
(三)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报名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条件。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职员考试报名,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归来职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理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考试报名。
3.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舍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能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依据职位用人需要,根据《广东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类型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字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可以作为考试报名专业的依据。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能考试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专业代码不同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考试报名,所学专业必学课程须与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状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职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或考试报名者和有关单位、职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报名者考试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7.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没办法准时联系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准时告知南雄市卫健人事与老龄股。联系电话:0751-3822253。
8.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职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四)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推行。审核职员对报名者线上提交的考试报名条件的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件回复审核结果。符合招聘条件,审核通过的,应在收到邮件回复1日内根据邮件内引导添加南雄市医疗卫生类年轻人人才面试考生微信群。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将以邮件回复不予通过缘由,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在6月30日下午15时前电话确认考试报名状况,确保准时接收后续有关考试公告。
6、考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一)面试对象。线上提交的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招聘条件,且经审核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面试职员名单于报名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通知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面试通知将在招聘通知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准时注意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不再另行发放面试公告书。未按面试通知需要参加面试考试的,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工作按《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实行。
(三)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可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面试成绩计算。好似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同是少数民族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通知发布网站公布。
7、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推行。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职员名单,体检工作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推行细节(试行)》规定实行。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需要实行。不合格职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需要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舍弃。
8、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考察工作推行细节(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状况、社会关系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核实其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舍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职员未在需要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舍弃考察资格。
9、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通知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舍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能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0、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致使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赞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职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面试职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面试职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面试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舍弃聘用或致使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1、其他事情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拓展,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根据广东、市有关疫情防控需要,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并准时在有关网站发布通知,请考试报名职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成本,不指定考试教程,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面试职员未根据招聘工作组发送的邮件、微信等有关工作需要实行的,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雄市卫健局负责讲解。
(五)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3822935。
附件:1:南雄市2022年年轻人人才暨医疗类人才公开招聘职位表
2:南雄市2022年年轻人人才暨医疗卫生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3:广东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模板)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23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