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应届毕业生职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六)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2、报名(一)报名日期、地址、方法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月6日9∶00-7月28日16∶00;2.资格初审:2月6日9∶00-7月29日16∶00;3.陈述申辩:2月6日-7月30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2月6日9∶00-7月30日18∶00。(二)网上确认1.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三)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率。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学校依据报名状况,自行组织考核。职位招满即止。3.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4、面试职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就栏中详细填写我们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字,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与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状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状况的视作无有关科研成就。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面试: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③2025年8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④国家、江苏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国家、江苏另有规定不能到有关职位工作的职员,不可以面试相应职位。3、考试考哪几科、时间和推行方法(一)考试方法:所有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法均为面试。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法公告面试职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址。面试职员须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不然按弃考处置。(二)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询面试职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面试面试根据我校自行拟定的面试方法实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经学校综合评议后确定拟录用职员。4、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对体检合格职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缘由致使聘用职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也不再递补。5、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第一次就业的聘用职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职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职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职员提供不了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6、招聘政策咨询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1809、025-85891669,联系人:薛老师、张老师。7、招聘工作监督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8、招聘工作举报江苏教育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236078。9、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附件: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职位表.xlsx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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