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秩序管控、打击外贸违法犯罪等工作,确保临翔社会大局持续安全,展示临翔好对外形象,经有关部门赞同,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角逐优的原则。2、招聘名额和职位性质1、招聘名额:23名男士,2名女人。具体职位详见招录计划表。2、职位性质:是非在编职员,不拥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拥有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为公安机关平时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职员。3、招聘条件1、拥护中共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期间出生);3、临沧临翔区户籍;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文身,没有明显生理缺点,无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视力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实行;男士身高1.68米以上,女人身高1.58米以上,眼睛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5、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职员须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与具备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有乡镇派出所辅警工作经验的职员。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留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职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紧急的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与失信被实行人;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风险国家安全活动的;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可以招聘的;9、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4、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察1、报名日期:2024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无效。2、报名地址: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办公室(5楼1503室)。3、报名方法: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法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小1寸最近同底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到指定地址报名。4、报名费:免费。5、资格审察:由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察确认。资格审察通过的职员填写《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6、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3,联系人:鲁警官、杨警官。(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包含体能测试和笔试。①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职员的身体素质状况,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800米跑(女子), 410往返跑(男子、女子)。体能测试每项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1000米跑、410折返跑各占15%)。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考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址:临沧体育馆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入门知识、公安入门知识等有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址: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三楼报告厅(三)体检1、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体检成本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由本人向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提出复检申请,不然视为舍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2、由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统一组织体检职员进行尿检。(四)政审体检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审察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有关政策的需要,对体检合格职员进行政审。向面试职员所在村(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与家庭背景审察,并到有关部门查阅面试职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与其他不可以聘用状况的,取消面试职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面试职员舍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根据面试职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公示政审结束,将拟聘用职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六)签订用工手续。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状况反映的,由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按规定与拟聘职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拓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有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5、薪资待遇及平时考核管理(一)薪资待遇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职员的薪资由职位薪资+辅衔薪资构成。职位薪资(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进步水平和财力情况给予核定,辅衔薪资根据《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职员辅衔制管理规定(试行)》实行。薪资标准与职位层级、资历、表现等状况挂钩,达成动态调整。警务辅助职员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二)平时考核管理工作期间,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根据《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辅助职员考核方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协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职员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分局研究赞同后,再续签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职员无需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分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赞同,合同期内警务辅助职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6、监督检查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面试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纪检组和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本通知由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负责讲解。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4868临沧公安局临翔分局2024年5月6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