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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2-09-2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点击:366   

 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日期:2022年十月十日8:00起至十月14日17:30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公告为进一步加大云南

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日期:2022年十月十日8:00起至十月14日17:30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变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教学和教学管理能力,促进红河州技工教育事业可持续进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云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10人。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2、招聘的职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职位信息表》(附件1)。

3、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有关职位条件需要和本公告其他需要的职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职位信息表》(附件1)。年龄需要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十月将来出生;年龄需要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十月将来出生。

4、面试职员的基本条件

(一)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的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共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诚信和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需要,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等;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形

1.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员(含试用期职员);

2.遭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职员;正在同意纪律审察或监察调查的职员;遭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

3.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职员;吸毒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职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别的人员;

4.与有关职员构成回避关系或聘用后即与有关职员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员;

5.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职员;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职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职员。

5、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察

1.报名日期:2022年十月十日8:00起至十月14日17:30止。

2.报名需要:

面试职员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职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职员如实填写《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

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报名时,面试职员要按需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根据毕业证上的专业名字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面试职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致使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行承担;面试职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置,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面试职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不同意现场、短信、微信或来电报名。考生可将完整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微信二维码)、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职业(执业)等级证书和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证书与招聘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以扫描的方法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图像明确、完整(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jsxyzzrs303@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职位代码+名字+身份证号。未按需要上传有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需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没有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舍弃报名条件。报名联系电话:08737245032、0873724503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考试报名职位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范围或专业方向;

(4)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文件、官方证明材料)。

4.报名条件审察: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根据招聘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通过报名条件审察职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等级证、职业(执业)资格等级证、职位需要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舍弃面试。

2.考试方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法,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职员全部进入面试。具体面试的方法、时间、地址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缘由未准时查询公告,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体检须拓展吸毒职员的排查检查,吸毒职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知道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与需要回避的状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状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与自愿舍弃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职位,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五)拟聘职员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状况确定拟聘职员。拟聘职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舍弃有职位空缺的,如该职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职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公告;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有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职员,需要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不然,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公告下发后,聘用职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聘用职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致使拟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如该职位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按同职位考生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职位在体检、考察、公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八)职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员工,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

6、纪律需要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面试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员工、监督职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职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守旧工作秘密,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7、要紧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公告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考试报名职员主动准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有关公告、公告,同时务必维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试报名者本人不准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导致的后果,均由考试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公告所附有关文件与公告拥有同等效力,请考试报名职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导致的考试报名失误所带来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报名职员,按有关规定处置,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三)考试报名职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假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试报名职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同,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需要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3),本指导目录仅适用于本次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招聘,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负责认定,具体请电话咨询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公告等形式公告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情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址者均视为自动舍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试职员参加面试时须配合考试知识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集中报到时请佩带口罩,在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摘下口罩。所有参加面试职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面试职员云南健康码和通信云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面试考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职员,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若为自行申报填写错误,须查清异常码缘由并改码后方可进入考场;若为重点职员(来自高中风险区域职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其他断定的重点涉疫职员)不可进入考场。有近1个月内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集中医学隔离察看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察看证明和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职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主动降低外出和非必须的聚集、职员接触,特别应防止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职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8、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9、本公告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负责讲解。

联系方法: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8737245033

(一)咨询电话:08737245033,同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37245029,08737245033

(三)招聘工作邮箱:jsxyzzrs303@163.com;

(四)网站:
1.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2.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官方网站:www.ynhhjsxy.com.cn/;

(五)学院地址:开远市河滨路959号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附件1: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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