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考试报名指南
第一章 考试报名政策规定
1、关于考试报名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考试报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的,可以考试报名。
2.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能否考试报名?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能考试报名。
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不是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考试报名?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留学回国职员可以考试报名什么职位?
留学回国职员可以参考自己状况考试报名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8月至面试前获得海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职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考试报名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职位。
留学回国职员考试报名的,除需提供《2024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公告》和《2024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看。
5.怎么样理解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考试报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考试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职员、研究生也不可以以原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
6.本次招录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怎么样界定的?
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寻求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寻求入伍的高校学生中服现役期满且于2024年8月前获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职员。
7.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是不是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考试报名?
截止到2024年8月前,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低于2年的职员、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寻求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寻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低于2年的职员,可以考试报名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职位。
8.《招录计划》中提出的学历需要应当怎么样理解?
考试报名者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考试报名。譬如,《招录计划》中仅限本科学历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可以以本科学历考试报名。
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会。
9.怎么样理解与考试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考试报名者如用大专学历考试报名,则无学位需要;考试报名者如用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考试报名,则应具备与之对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0.结业、肄业职员能否考试报名?
不能。
11.怎么样断定所学专业是不是满足职位专业需要?
招录职位对专业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等设置。考试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在上述目录中且考试报名职位有具体专业需要的,须经资格审察单位赞同后,如实填写自己所学专业,再提交审察。
注:考试报名者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海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2.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应怎么样理解?
职位有户籍限制是指考试报名者在公告发布之近日,本人户籍需要满足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户籍条件。
考试报名者需在报名页面的相应栏目中体现户籍迁入时间,若考试报名者自出生起户籍即在当地,则其户籍迁入时间栏目填写本人出生时间即可。面试资格复审时,考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13.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有关工作时间是不是计入服务年限?
不计入服务年限。
14.考试报名年龄条件是怎么样规定的?
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15.除公告已明确的各项资格截止时间外,其他资格的截止时间怎么样确定?
其他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16.对艰苦边远区域基层职位采取了什么倾斜手段?
依据《关于做好黑龙江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推行方法》,本次招录继续对艰苦边远区域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合减少学历需要、放宽专业限制、适合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历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手段,减少进基础知识槛,同时从中拿出少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职员招考。
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所考试报名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区域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未满5年的,不能交流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也不能交流到本省内其他市和其他省的机关。
17.考试报名者在报名参加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员工,应当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参加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员工的,应当如实报告状况,并终止参加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行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不再将它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录用人选。
2、关于资格审察
18.资格审察工作由哪个负责?
资格审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考试报名申请进行集中审察,确认考试报名者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资格,一般应当在考试报名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察建议。
资格审察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存在不能考试报名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9.资格审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依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申请进行审察。
20.对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怎么样咨询?
考试报名者对《招录计划》中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看。
3、关于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21.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怎么样确认?
身份确认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筹负责。有关政策请关注公众号黑龙江征兵,从中查看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法进行咨询。
22.项目生身份怎么样认定?
项目生身份由省项目生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后反馈各资格复审单位。
4、关于体能评测、体检和考察
23.体能评测怎么样进行?
体能评测在面试后进行,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的公告》实行。
体能评测原则上只组织一次,除女人考试报名者因怀孕可暂不参加体能评测外,因其他个人缘由没办法按时参加体能评测的考试报名者,体能评测一律视为不合格。
24.体检应当在什么机构进行?
应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5.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实行。
26.女人考试报名者因怀孕不可以参加体检相应项目的,怎么样处置?
女人考试报名者因怀孕不可以参加体检相应项目的,招录单位应付其延期体检,并与考试报名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7.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怎么样提出复检申请?
考试报名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推行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推行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考试报名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推行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推行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不是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推行机关应付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高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8.什么项目应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9.考察时需要对考试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察吗?
考察是对考试报名者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要紧环节,需要对考试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察,主要核实其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完整,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
30.考察主要知道什么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需要。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议等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方位知道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与是不是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情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状况。
31.考察人选有什么情形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不拥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相关需求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年轻人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遭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舞弊行为的;
《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等有关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状况较差,与其他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5、关于递补
32.只有在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环节,有职员舍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资格审察不合格者时,可在规定时限内依次进行递补。在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后的其他环节出现职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6、关于违规违纪职员处置
33.关于考试报名者因个人缘由在招录过程中舍弃参加面试、体能评测、体检、考察或录用等相应资格的有什么规定?
考试报名者在笔试后任何环节主动舍弃相应资格,均须提前与招录机关交流,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考试报名者拒绝履行有关义务,或因考试报名者在面试资格复审后的任何环节舍弃相应资格致使考录资源浪费、考录正常秩序被扰乱的,视状况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34.考试报名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考试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报名资格等行为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35.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置: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需要放在指定地方的;
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未按规定填写、录入本人或者考试有关信息,与在规定以外的地方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故意损毁本人试题、答卷卡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施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6.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紧急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抄袭别人答卷信息或者帮助别人抄袭答卷信息的;
查询、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施或者具备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施的;
携带具备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手段,获得、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模拟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与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抢夺、故意损毁别人试题、答卷卡、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别人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施的;
违反规定将试题、答卷卡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其他情节紧急、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37.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紧急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别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与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管理软件或者非法获得、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其他情节特别紧急、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38.对答题雷同的考试报名者,将怎么样处置?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试报名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置,录用程序终止。考试报名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有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39.考试报名者在体检、考察、体能评测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者在体检、考察、体能评测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紧急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情节特别紧急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40.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什么规定?
依据《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讲解,自2019年9月4日起实行。
考试报名者和别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置。
41.什么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试报名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紧急和情节特别紧急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7、其他
42.是不是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程和培训机构?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程编委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慎防范上当被骗。请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如发现以上状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3.考试报名者应当怎么样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拥有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前,考试报名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和专业科目考试概要,并结合职位需要和自己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筹备。
44.《2024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考试报名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仅适用于2024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
第二章考试报名互联网技术
1、在线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报名的步骤为:考生注册上传照片选择考试查询考试报名文件填写考试报名信息选择职位选择笔试考区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察在线缴费报名完成下载报名表。
2.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用360、搜狗、IE、Google Chrome 浏览器访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3.请考生尽可能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快报名,尽可能防止后期集中报名。
4.信息填报界面具备肯定时效性,为确保考试报名条件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在线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筹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5.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可以进行注册,没办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也没办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操作。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用人单位需要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不然用人单位将没办法看到考生信息。
6.通过资格审察的考生应准时交费,完成交费方为报名成功。交费时间截止,交费系统将自动关闭,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
2、考生注册
1.怎么样注册新用户?
所有考生均须注册。考生在登录页面,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有关信息,获得短信验证码后准时填入并点击注册,第三输入名字、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后点击确认,两次输入信息一致即注册成功。
考生在注册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经注册成功不可以修改。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将与考生账号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考生账号。
2.注册时未收到短信验证码如何解决?
请查询验证码短信是不是被拦截为垃圾短信,或是不是被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拦截。
3.注册时怎么样设置密码?
密码为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在内的8至15位字符组合。
4.忘记密码如何解决?
点击登录框下方的忘记密码链接,根据提示通过密码问题或短信方法找回。
5.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如何解决?
对不符合填写需要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需要填写,会有红框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弹出地方的信息,根据红框旁的需要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
6.注册后不可以登录如何解决?
大概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点击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清除浏览器缓存,然后关闭浏览器,再重新登录网站;也大概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
7.往年报名参加黑龙江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今年能否用?
不可以用。
8.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如何解决?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可以重复注册。假如在注册中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考生拨打12345,根据提示操作处置。
9.怎么样更换手机号码?
若考生需更换注册的手机号码,请登录系统后,点击注册信息维护,进入页面后,点击更换手机按钮,更换手机号码。
3、个人信息填写
1.怎么样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完成初次登录后,将进入个人信息采集页面,由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应该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需要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可以超越限定的字符数。
2.怎么样填写备注?
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请在此处说明;如没,请填无,不可以不填写内容。
3.上传照片说明
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报名职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登录页面《友情提示》有关内容,下载照片处置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置,并将处置后的照片上传。
特别提醒:考生需要用报名入口提供的照片处置工具进行照片处置;用任何其他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置工具,照片将没办法上传到报名网站。
4、职位填报
1.怎么样进行职位填报?
考生应从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招录计划》,查询所有职位。
考生填写完个人信息后进入选择职位页面,选择拟考试报名的职位,确定笔试考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2.考生怎么样选择笔试考区?
本次考试在全省13个设区市设置笔试考区,报名时考生自行选择笔试考区,并在相应考区参加笔试。
3.怎么样查询某职位报名成功人数?
报名成功人数定时更新,考生可在选择职位页面查询所选职位的报名成功人数。
4.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更新如何解决?
请点击浏览器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在常规页浏览历史记录栏中点击[设置];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网页时选项;
点击[确定]-[确定]。
5、资格审察状况查询
1.怎么样查询资格审察状况?
进入网站报名网址,登录后查询资格审察状况。
2.对资格审察结果有疑问如何解决?
资格审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请考生向用人单位咨询。
3.资格审察状况为何一直显示待审核?
资格审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察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用人单位咨询。
4.资格审察通过后,是不是允许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察或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允许更改、补充信息,也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6、信息修改
考生依据实质状况,可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填报信息、职位选择信息及笔试考区等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前或者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信息、补充材料时发现信息有误,可点击左边菜单查询考试报名状况,进入考试报名步骤页面,点击填报信息按钮或选择职位按钮,进行信息修改。
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后且处于未审核状况时发现信息有误,请点击左边菜单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点击查询考试报名状况,进入考试报名步骤页面,点击填报信息按钮或选择职位按钮,进行信息修改。
7、报名交费
1.如系统提示交费账号信息与注册的身份信息不同、不可以交费,该如何解决?
本次考试实行考生本人实名交费。在线支付时,支付平台会核验考生注册的身份信息。若考生注册的身份信息与交费账号的实名信息不同,将致使支付失败。请准时更换与注册的身份信息一致的账号进行交费。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考生减免考试报名费手续怎么样办理?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进入交费页面后,点击减免考试费按钮,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交费状况设置为已交费。未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资格审核的考生仍需进行交费以完成整个报名步骤。
3.点击【支付】按钮,没办法跳转至支付平台,怎么办?
检查是不是用手机、平板等设施打开报名入口,如果是,请切换至电脑进行交费操作。
若用电脑进行交费,检查电脑上是不是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电脑已开启此类软件,请先临时退出此类软件,重试支付操作,察看能否跳转。
如仍未解决,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4.在线支付成功,但系统显示还没有完成报名,怎么办?
该问题是因为互联网或其他原因致使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没办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报名职员仅需确认银行扣款成功即可,不需要重复交费。如有其它交费方面问题,请拨打交费咨询电话:95070。
8、信息安全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为预防信息被别人篡改,请在每次访问报名入口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点击浏览器菜单中[工具]-[Internet选项];
在内容页中点击[自动完成];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点击[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在登录完成有关操作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
3.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防止多人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4.每次访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时,请直接输入http://www.hljsgwy.org.cn进入,防止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法进入报名入口,预防进入假的钓鱼网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提醒:请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
12345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1、怎么样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交费后,考生应在2024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9:00期间登录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选择准考证打印官网进入,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需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同意按钮,弹出准考证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按钮,保存准考证并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各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2、笔试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1.需要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员工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试知识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监考职员将在考试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卷卡印制在试题封底内页,考生答卷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卷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考试一律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施带至座位,不然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进行处置。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能入场;考试期间,不能提前退场。
7.不可以将试题、答卷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可以损毁试题、答卷卡。
8.不可以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不可以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9.需要遵守考场规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我们的考试试题和答卷信息、不被别人抄袭。若有答题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置,录用程序终止。
10.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进行处置。
11.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知考试知识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如何解决?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准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
4、怎么样查看笔试成绩、获得笔试成绩单?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系统查看我们的笔试成绩,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单,逾期不予受理。
5、怎么样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笔试考区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成绩申请。
6、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哈尔滨 | 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管理处 | 哈尔滨香坊区和兴路38号(2号楼8楼2832室) | 0451-84652833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齐齐哈尔人事考试中心515室) | 0452-2576338 |
牡丹江 | 牡丹江考试中心 | 牡丹江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牡丹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9号窗口) | 0453-6172092 |
佳木斯 | 佳木斯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郊区胜利西路1236号(佳木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3号楼) | 0454-3986540 |
大庆 | 大庆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4室) | 04596362501 |
鸡西 | 鸡西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 | 0467-2386642 |
双鸭山 | 双鸭山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双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08室) | 0469-6698080 |
伊春 | 伊春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伊美区迎宾路5号(伊春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考试中心窗口) | 04583604289 |
七台河 | 七台河考试鉴别中心 | 七台河桃山区学府街165号(七台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 | 0464-8252315 |
鹤岗 | 鹤岗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向阳区友谊路1号503室(原市政府大楼) | 0468-3455159 |
黑河 | 黑河人事考试中心 | 黑河通江路31号(黑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6室) | 0456-8200086 |
绥化 | 绥化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北林区人和东街149号(绥化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 0455-8388247 |
大兴安岭 | 大兴安岭人事考试中心 |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大兴安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 | 0457-2756405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7、考生可通过点击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首页的政策咨询图标在线咨询有关政策或考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