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委组织部《关于四川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遂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察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面试资格审察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察职员(考生登录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看是不是进入面试资格审察)。
2、面试资格审察时间
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9:00—12:00,14:00—17:00。
3、面试资格审察地址
法院系统职位资格审察地址:遂宁中级人民法院法治讲堂(遂宁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
检察院系统职位资格审察地址:遂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室(遂宁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4、面试资格审察所需资料
考生须根据《关于四川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审察需要,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需要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历程证明(需要基层工作历程的职位)和招录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审察。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者,在资格审察时暂未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察。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状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职员考试报名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试报名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相关需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5、面试资格审察需要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请均用A4纸打印。
(二)面试资格审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并现场领取《面试公告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察者,视为自动舍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察不合格或自动舍弃出现的缺额,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公告将在遂宁组工网准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察的职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需要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察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6、其他有关事情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行程安全,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察。如因特殊状况需调整面试资格审察时间、地址等事情的,将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管理”专栏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维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法有变更的,请准时告知。因没办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委组织部负责讲解。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讲解。
中共遂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25-2989391
遂宁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825-6183012
遂宁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825-2239837
中共遂宁委组织部
2025年2月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