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选调通知已公布,报名日期:2021年3月1日上午8:00 3月31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员工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衡阳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赞同,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员工6名,根据干部公开选调的有关政策需要,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公平、择优使用;
(三)严明纪律,依法依规。
2、选调计划
本次衡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员工6名。
3、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员。
4、选调条件
(一)具备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将来出生);对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职员、具备法律、审计、财会、文秘类专业本科学历的职员及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会计师证及审计师证的职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83年1月1日将来出生),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不限。
(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调查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员工试用期的;
5.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在职员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根据拟定策略、发布通知、报名与资格审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通知。选调策略在衡阳党建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刚直蒸阳等平台予以通知。
2.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3月1日上午8:00 3月31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衡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606室(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东路219号船山广场对面)。联系人:王令芝15873493139 联系电话:0734-6811266 报名邮箱:844134986@qq.com。
(3)报名需要: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互联网报名方法免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选调员工报名表》2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作历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④《公务员(参公职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建议),或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公务员(参公职员)身份证明;
⑤最近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采取互联网报名的考生则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3.资格审察。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建议并盖章。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职员名单。在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笔试。开考比率为1:3,假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则相应核减计划。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有关专业常识。根据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剖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率,折算综合成绩,按1:1的比率确定体检职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职员)。
6.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需要实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7.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时重点知道考察对象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状况,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若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大全考察状况,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赞同后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9.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由县纪委监委与试用职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其组织人事、薪资等关系在外贸原单位不变。
10.调动。试用期满,对考核合格职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3年内不能调离本单位(因工作成绩突出,提拔用的除外)。
6、工作需要
1.严格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主动同意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员工与考试报名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好的现象。如有违纪状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对违纪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衡阳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衡阳县纪委监委具体组织推行,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委编办、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衡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全程监督。
3.本《通知》未尽事宜,提交衡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由衡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讲解。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34-6811266(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0734-6868799(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734-682798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中共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员工计划与职位表
主管 部门 | 编制性质 | 招聘职位 | 招聘 计划 | 职位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性别 | |||||
衡阳县纪委监委 | 行政编制 | 文字综合 | 2 | 35岁 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纪检监察 | 2 | 38岁 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专业 | 不限 | |||
财务审计 | 2 | 38岁 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财政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 | 不限 |
附件2: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选调员工报名表